主要申請條件 合資格借款人 60歲或以上,擁有非按揭自住物業之業主 共同借款人之數目上限 2 (可為夫妻、兄弟姊妹或非親屬人士) 物業之業權狀況 相關物業之所有業主必須共同參與安老按揭,而 所有安老按揭借款人亦必須是相關物業之業主(聯權共有) 用作計算貸款額之物業估值上限800 萬港元(如果在貸款敍造的時候,物業的估 值超過 800萬港元,有關的安老按揭貸款之計算 會等同物業估值為800萬港元的安老按揭貸款) 物業之樓齡上限(以貸款敍造時計) 50 年(樓齡超過 50 年的物業會按個別情況考慮) 建議中借款人每月收取之金額水平參考 以物業估值每一百萬港元計,60 至 70 歲申請安老按揭的借款人,每月大 概可收取現金款項如下: 收取現金款項的年期 每月收取現金款項(港元) 10 年 3,300 - 4,600 15 年 2,500 - 3,500 20 年 2,100 - 3,000 終生 1,800 - 2,800 例子: 假設借款人的物業估值為 100萬港元,而借款人選擇了收取現金款項 終生的安老按揭貸款,借款人將可每月收取 2000港元的現金款項,100萬港元的單位現在的租金為4000港元。借款人每月實際上有6000港元收入。 15年後,借款人實際上收到 100萬港元。 30年後(90歲),借款人實際上收到200萬港元! |
編輯評論 >